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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机电设备招标采购审查办法》的通知[失效]

 第六条 在国内外的招标文件审批手续完成后,属于国际竞争性招标的采购,招标公司、项目单位应安排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招标通告。属于国内竞争性招标的采购可安排在一家全国或地方性的报纸上刊登招标通告,随后发售标书,邀请符合世行采购指南规定的投标商参加投标。投标期限一般为45天至90天。
  招标公司应按照通告明确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请项目单位、投标商及有关单位参加开标仪式。
 第七条 为认真进行评标,项目单位应在招标公司协助下成立初评委员会或小组负责评标工作。初评委员会在综合比较、评价和分析后,提出评价报告。评价工作应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时间完成,一般不应超过一至二个月。
 第八条 国际竞争性招标的评标报告完成后,由项目单位和招标公司报送国家评标委员会。国家评标委员会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一周至十天内召开评审会,由项目单位和招标公司代表向国家评标委员会汇报评标情况。评审规则由主管部门制定后另行颁发。国家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决定由国务院进口审查办正式通知项目单位和招标公司。
  国内竞争性招标的评标报告完成后,由项目单位和招标公司报送项目主管地区或部门审批,一般应在二周内批复。
  根据协定规定,招标公司和项目单位应将经批准的评标报告或授标建议书报送世界银行审查,世行在收到报送文件后的三周内予以答复。
  招标公司和项目单位应将世行认可意见,转送国内上述1或2项所说的审批机构。需要进口的即可办理进口手续。如世行意见与国家评审机构审定的意见不一致,招标公司和项目单位应将世行意见抄送国内评审机构及其成员,由评审机构和财政部联系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第九条 在确定中标的供货商后,不应再进行价格谈判,应及时安排签订合同,一般应在二至三周内完成。
  根据贷款(信贷)协定的要求,招标公司和项目单位应将最后签定的合同书报送世界银行批准。

 附           应送世行审查的招标文件有关章节

  一、使用这些范本时,根据各个项目法律文本的要求,世行事先要审查招标文件,项目执行机构需要把招标文件的下列一些章节寄给世行。为加快世行审查和更好地进行监督,寄给世行的信件中应包括下列背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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