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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加强空防工作的决定

  六、严格查控违禁物品。安检人员要熟悉违禁物品的种类和性能,熟练掌握检查的要领和程序,对可疑的人或行李物品,要认真仔细地进行摸身或开箱(包)检查,熟记重点检查部位,注意发现有无夹层或伪装。对装有仿真玩具手枪、打火机手枪、仿真玩具手枪的随身携带行李,经开包检查取出后,必须重新过X光机检查,在彻底排除疑点后方放行。对携带枪支(含具有攻击、防卫等性能的仿真武器)、弹药、管制刀具,以及炸、易燃(日常生产用品除外)、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又未主动申报者,一经检查现应连人带物送交公安机关查处。要抓紧安全检查仪器、设备的补充更新,并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使交运行李的安全检查与办理乘机手续同步进行,堵塞安检工作流程中的漏洞。
  七、强化隔离区管理。严格控制隔离区证件发放范围和数量,加强管理,定期清理和更换。凡在隔离区工作,尤其是接触飞机的人员,必须经过公安保卫机关审查。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携带违禁物品进入隔离区。隔离区内应尽量减少工作单位。商业网点或不直接为旅客旅行服务的单位应设在隔离区外,特殊情况需在隔离区内设置的,须经民航公安机关核批,禁止销售不准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进入隔离区的物品一律须经安全检查。
  八、严密飞机监护。执行任务的飞机在停场期间必须有专人监护,100座以上飞机每架应安排2名以上人员,除在飞机舷梯旁或登机廊桥口设固定哨位外,在监护区域应有流动哨。飞机执行任务前由机务移交监护部门时,双方应认真办理交接手续,共同对起落架舱、电子舱等可能藏匿物品的部位进行清查,并检查客舱、货舱门封是否完好,填写记录,由交接双方共同签字。
  九、要重视航空安全员队伍建设。航空安全员是维护航空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领导要关心支持这支队伍的工作,编制不满的,要尽早配齐,并加强业务技能训练,充分发挥其作用。安全员工作调动,要征求保卫部门的意见。
  十、确保航空安全保卫队伍纯洁可靠。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安、保卫、安检、监护等人员的条件把好进入关,不能迁就,不能拉关系、走后门。对道德品质不好,组织纪律性差,工作不负责任,有可能危害空防安全的人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直至调离安全保卫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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