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委托代理与代理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为管理处置双方共有客户非债权类不良资产的代理人。甲方以单项委托和/或打包委托方式将以下共有客户的非债权资产(后附委托清单)委托乙方代理。以上各项资产经双方共同核对,确认无误,并共同认可评估总值为_____元。
第二条 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本合同到期前的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解除条款处理。
第三条 委托代理事项
(一)根据财政部财金(2000)122号《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精神及委托人的要求编制代理资产的处置方案(方案要预计拟处置资产的回收额和费用支出),并按照经委托人审批确定的处置方案处置不良资产及相关事宜;
(二)其他代理事项:
1.
2.
第四条 与处置项目相关的直接业务费用的支付
按《
财政部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金〔2001〕27号文)的有关规定及甲方认可的标准支付与处置项目相关的诉讼费、申请执行费、评估费、资产转让的相关税费、公证费、资产保管费等直接业务费用。业务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付,依有关凭证按项目分别核算,由乙方垫支,按季清算,每季后15日内划转至户名____、开户行____、账号____。
第五条 委托代理处置费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处置费按财政部财金(2001)27号《
财政部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即,甲方必须以乙方处置资产回收的现金总额为基数,按1%计算支付委托代理处置费。
(二)委托代理处置费的支付时间。以乙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的到账资金,甲方于次年2月底以前将委托代理处置费划转至乙方账户,户名____、开户行____、账号____。
第六条 委托资产日常管理费的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资产日常管理费以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标的额为基数,根据合同规定期限,按年1‰计算,甲方次年2月底以前将款项划转至乙方账户,户名____、开户行____、账号____。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自主确定委托项目、选择委托方式,并拥有委托项目处置方案的决定权;
2.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委派权;
3.对乙方代理处置资产费用开支中,按规定应由甲方支付的各项税费的审查、决定权;
4.代理项目日常管理及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权;
5.代理行为有损甲方的利益时的协议终止及损失追偿权;
(二)甲方的义务: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已委托乙方处置的资产再委托其他任何人代理;
2.如实向乙方陈述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证据材料;
3.按规定支付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的应由甲方支付的业务费用、委托资产日常管理费、委托代理处置费。
4.甲方在建设银行开立委托代理业务专用资金账户。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取得体现甲方权利和权益以及与委托处置有关文件的复印件。也可根据甲方的档案管理办法向甲方借用原件,但要保证借用文件的完整归还;
2.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资产管理处置权;
3.按规定收取应由甲方支付的与处置项目相关的直接业务费用、委托资产日常管理费、委托代理处置费;
4.本合同期满,甲方希望继续委托处置不良资产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代理权。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代理不良资产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操作规范。坚持回收价值大于处置成本和资产回收最大化的原则。
2.根据
财政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有关资产处理的具体规定编制代理不良资产的处置方案,并报送甲方核准。
3.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超越权限,擅自处置资产,不得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支付任何税费或使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应设台账明细核算甲方的资产,按季向甲方报送代理项目的管理、处置情况。发生有可能影响甲方权益的事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5.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处置资产的回收资金。对代理资产处置的各种形式的变现收入,乙方在收到现金10个工作日内全额划入甲方指定账户;同时乙方经办机构向甲方提供资金明细清单和银行进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甲方户名____、开户行____、账号____。
6.委托代理处置终了或委托代理合同终止,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移交有关档案资料,提交资产处置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