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关于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1991年9月19日公通字〔1991〕89号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
根据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
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
》,现将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案件的管辖问题通知如下: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