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个五年普法规划期间,审计系统专业法律学习的总体安排,要以
宪法中关于审计监督工作的规定为核心,采取必学和选学相结合的方法。
必学内容有:
(一)
审计条例及其施行细则;
(二)
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及其施行细则;
(三)
行政诉讼法;
(四)
行政复议条例;
(五)
会计法;
(六)预算条例(待公布);
(七)
银行管理暂行条例;
(八)税收征收管理条例;
(九)物价管理条例;
(十)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十一)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十二)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以上学习内容,新同志要较为系统地学;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同志,要联系业务和新的法律、法规,深入进行学习;从事审计法制工作的同志还要注重法学理论的学习和提高,加强与审计实践的结合;县处级以上干部也要增学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有关理论,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
选学的内容应从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财政金融、工业经济、商业经济、农业经济、基本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学习。
四、主要措施
(一)各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应当高度重视“二五”普法工作,建立由审计机关领导负责的普法领导班子,制定普法学习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贯彻执行,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对普法宣传教育骨干人员的培训工作,审计署争取每年办一次专业培训班。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边学习边运用。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执法情况的检查,并及时纠正和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结合审计执法检查,及时了解普法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审计署法规司负责组织、编写两本审计法律知识读本。第一本书的内容以面向社会普及宣传审计法律知识为主,拟于今年年底出版发行。第二本书的内容,面向审计专业人员,以提高专业法律知识为目的,拟于明年下半年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