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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经贸部、国家体改委关于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在八五期间继续进行国际化经营请示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经贸部、国家体改委关于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在八五期间继续进行国际化经营请示的通知
 国办发〔199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贸部、国家体改委《关于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在八五期间继续进行国际化经营的请示》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公司)在过去三年的国际化经营中,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为建立中国式的跨国公司摸索出了一些经验。实践证明,中化公司国际化经营的方向是正确的,符合我国改革开放政策和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国务院同意中化公司在“八五”期间继续进行国际化经营,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给予积极支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中化公司要积极工作,努力开拓,保证实现国际化经营的各项目标,在国际经济的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一九九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在八五期间继续进行国际化经营的请示

国务院: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国务院批准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公司)进行国际化经营试点。三年来,中化公司认真贯彻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朝着“三转三化”(由进出口贸易向国际贸易转变,由商品贸易向多功能经营转变,由中国的对外贸易公司向跨国公司转变;逐步实现管理现代化、经营国际化、组织集团化)的战略目标,在开拓国际市场、利用国际资源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展,提高了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增强了企业的实力,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跨国公司摸索出了一些经验。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0年,总公司营业额共三百五十四亿美元。以贸易为主,开拓了生产、航运、金融、房地产和服务等新的业务,国际化营业额一百一十八亿美元。实践证明,国务院批准中化公司国际化经营试点的方向是正确的,符合我国改革开放政策和世界经济发展趋势,试点是成功的。
  中化公司要求在“八五”期间继续进行国际化经营,提出了中长期发展和“八五”时期经营设想,并要求给予相应政策。
 一、中化公司中长期发展和“八五”计划设想
  (一)用十五年至二十年的时间,基本完成由外贸公司向现代跨国公司的转变。这个转变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建成以贸易为主的跨国公司;建成以贸易、生产为主体的跨国公司;建成贸易、生产、金融、科技相结合的多功能经营的跨国公司,进入现代化跨国公司的行列。
  (二)“八五”期间,中化公司争取完成第一阶段并为过渡到第二阶段做准备。“八五”计划主要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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