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财政部、商业部关于《国营商业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失效]

  1.各类企业的“资金表”资金占用类“非商品资产小计”项下增加“待转调进外汇价差(20行)”项目,反映企业从外汇调剂中心调进外汇额度支付的人民币进价和手续费的期末数。根据“239.待转调进外汇价差”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2.企业在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中自查出(或被查出)的本年和以前年度的利润,按照年度汇总会计报表的有关处理办法列项反映。
  附件:1.利润分配表
  2.工资基金表
                         一九九一年四月六日

                利润分配表
                           商会4表
编制单位:    年 季 月             金额单位:元
<font size=+1>
┌────────────────────────┬──┬────┬────┐
│                        │行 │本月金额│累计金额│
│      项   目              │次 ├────┼────┤
│                        │  │ 1  │  2 │
├────────────────────────┼──┼────┼────┤
│一、补贴后利润总额(亏损以“-”号表示     │1 │    │    │
├────────────────────────┼──┼────┼────┤
│    加:其他单位交来利润          │2 │    │    │
├────────────────────────┼──┼────┼────┤
│    减:分给其他单位利润          │3 │    │    │
├────────────────────────┼──┼────┼────┤
│二、税前扣减数(亏损企业为财政增补数)     │4 │    │    │
├────────────────────────┼──┼────┼────┤
│  1.归还基建借款              │5 │    │    │
├────────────────────────┼──┼────┼────┤
│  2.归还专用借款              │6 │    │    │
├────────────────────────┼──┼────┼────┤
│  3.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7 │    │    │
├────────────────────────┼──┼────┼────┤
│  4.追加对外投资利润            │8 │    │    │
├────────────────────────┼──┼────┼────┤
│  5.四技业务收入留成            │9 │    │    │
├────────────────────────┼──┼────┼────┤
│  6.……                  │10│    │    │
├────────────────────────┼──┼────┼────┤
│三、应交、应留、应补数             │11│    │    │
├────────────────────────┼──┼────┼────┤
│  1.应交所得税               │12│    │    │
├────────────────────────┼──┼────┼────┤
│  2.应交调节税               │13│    │    │
├────────────────────────┼──┼────┼────┤
│  3.应交利润                │14│    │    │
├────────────────────────┼──┼────┼────┤
│  4.应交承包费               │15│    │    │
├────────────────────────┼──┼────┼────┤
│  5.企业应留利润              │16│    │    │
├────────────────────────┼──┼────┼────┤
│  (1)企业留利               │17│    │    │
├────────────────────────┼──┼────┼────┤
│    其中:盈利企业留利           │18│    │    │
├────────────────────────┼──┼────┼────┤
│       亏损企业减亏分成         │19│    │    │
├────────────────────────┼──┼────┼────┤
│  (2)未留利润(1-11月份填报,未弥补亏 │20│    │    │
│    损以“-”号表示)            │  │    │    │
├────────────────────────┼──┼────┼────┤
│  6.应弥补亏损               │21│    │    │
├────────────────────────┼──┼────┼────┤
│  (1)应由财政弥补亏损            │22│    │    │
├────────────────────────┼──┼────┼────┤
│  (2)应由以后年度利润弥补亏损        │23│    │    │
├────────────────────────┼──┼────┼────┤
│  (3)应由上级弥补亏损            │24│    │    │
├────────────────────────┼──┼────┼────┤
│  7.承包利润清算              │25│    │    │
├────────────────────────┼──┼────┼────┤
│  (1)应由财政退库的承包利润        │26│    │    │
├────────────────────────┼──┼────┼────┤
│  (2)应补交承包利润            │27│    │    │
├────────────────────────┼──┼────┼────┤
│  (3)应由抵押金扣抵的承包不足       │28│    │    │
├────────────────────────┼──┼────┼────┤
│四、税利分流企业税后归还基建借款利润      │29│    │    │
├────────────────────────┼──┼────┼────┤
│  税利分流企业税后归还专用借款利润       │30│    │    │
└────────────────────────┴──┴────┴────┘
</font>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