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违反本规定的;
(2)玩忽职守、放弃对工业卫生的领导,致使工业卫生工作混乱,而造成职业危害严重的;
(3)挪用工业卫生措施经费,擅自拆除工业卫生技术设施的;
(4)生产中不采取技术措施,不及时解决职业危害方面存在的问题,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尘、毒严重危害的;
(5)发现中毒、中暑等征兆或发生中毒、中暑事故不上报,不采取防范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三章 附则
第120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中小型化学矿山企业、乡、镇化学矿山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121条 化学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和大、中型化学矿山企业,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本企业的特点,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第122条 本规定由化学工业部负责解释。
第123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一) 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表
J36-79(摘录) 单位:毫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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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最高容许浓度┃编┃ ┃最高容许浓度 ┃
┃ ┃ ┣━━┳━━━┫ ┃ 物质名称 ┣━━┳━━━━┫
┃号┃物质名称 ┃一次┃日平均┃号┃ ┃一次┃日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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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氧化碳 ┃3.00┃ 1.00 ┃8 ┃酚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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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氧化硫 ┃0.50┃ 0.15 ┃9 ┃硫化氢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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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五氧化二磷 ┃0.15┃ 0.05 ┃10┃硫酸 ┃0.3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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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毒粉尘 ┃0.50┃ 0.15 ┃11┃铅及其无机化 ┃ ┃0.0007 ┃
┃ ┃ ┃ ┃ ┃ ┃合物(换算成P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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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汽油(少硫石油┃5.00┃1.50 ┃12┃煤烟 ┃0.15┃0.05 ┃
┃ ┃制品换算成c)┃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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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苯 ┃2.40┃0.80 ┃13┃氯(氢) ┃0.1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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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氟化物(换算 ┃0.02┃0.007 ┃14┃氯化氢 ┃0.05┃0.015 ┃
┃ ┃成F)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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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 RaA RaB RaC
注:(1)一次最高容许浓度,指任何一次测定结果的最大容许值。
(2)日平均最高容许浓度,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的最大容许值。
(3)本表所列各项有害物质的检验方法,应按卫生部批准的《大气监测检验方法》执行。
(4)灰尘自然沉降量,可在当地清洁区实测数值基础上增加3—5吨/平方公里/月。
附表(二) 井下空气中含尘量标准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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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 ┃
┃ ┃ 粉尘种类 ┃ 最高容许浓度 ┃
┃ ┃ ┃ (毫克/立方米) ┃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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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粉尘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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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含有10%以上游离氧化硅石棉粉尘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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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含有10%以下游离二氧化硅滑石粉尘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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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含有10%以下游离二氧化硅煤尘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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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粉尘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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