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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八五”期间扶贫开发工作部署报告的通知

  为了提高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从一九九一年开始,对十亿元专项贴息贷款实行差额分配,80%由省、区直接分配到县,20%由省、区掌握调剂,按项目的效益、进度分配,也可以用于针对特殊问题而设立的跨地区、跨县的专门项目。
 六、继续组织经济发达地区对口帮助贫困落后地区。利用经济发达地区技术、人才、管理、市场信息以及资金、物资等方面的优势,帮助贫困落后地区进行开发性生产建设。重点是解决支柱产业系列开发各环节上的难点,提高产业开发水平;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采取县乡干部挂职交流、劳务输出、以劳助学等多种形式,帮助贫困地区培训人才。
  组织对口帮助要以省、区为基本单位分层次进行。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省、市帮助经济比较落后的内地省、区,富县帮穷县,富乡帮穷乡,富村帮穷村,富户帮穷户,先进企业帮落后企业。省际之间的对口帮助由国家计委负责组织,其他各层次的对口帮助由各地政府负责组织。这是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和发达地区的经济、技术优势,把贫困地区开发和发达地区发展结合起来的重要形式。要真正建立在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基础之上,要制定计划、正确指导、精心组织、落在实处。
 七、继续动员国家机关和社会各界帮助、支持贫困地区的开发建设。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直各厅局要进一步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凡是有条件的部门,都要派出扶贫开发工作队,深入基层,定点挂钩,直接参加扶贫开发工作。在此基础上,各部门、各系统都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业务优势,加强在贫困地区的行业建设和工作指导。要把扶贫开发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八五”计划,充分考虑贫困地区的特殊困难,制定有利于贫困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帮助其解决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与本部门、本系统业务相关的问题,并在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予以帮助和支持。“七五”期间,社会各界发扬扶贫济困清神,为贫困地区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八五”期间要进一步扩大规模,根据各自的特点和贫困地区的需要,扎扎实实地为贫困地区办好事、办实事。
 八、“八五”期间科技扶贫工作的重点是围绕贫困地区区域性支柱产业的系列开发,引进和推广实用技术。各省、区要分别制定各自的科技引进、示范、推广计划。对推广哪些技术,谁来组织推广,在什么范围推广,推广的进度、效益,计划中要有明确要求,分级分期实施。为了更有效地组织这项工作,可以从专项贴息贷款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各省、区要拿出一些无偿资金投入这项计划,作为试验、补贴以及一些技术引进费用。这项工作要由省(区)科技部门、扶贫开发部门、物资部门和资金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中国农科院及各有关部门要予以指导和支持。
 九、加强干部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干部培训的重点是提高领导与管理水平,要下功夫花五年左右的时间形成一个培训网络、探索一种更科学有效的教学方式、编写一套更符合实际的培训教材。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要扩大规模。这项工作要围绕项目进行,并与各省、区制定的科技引进、示范、推广计划结合,与“燎原计划”结合,采取短训班、函授班、职业学校、劳务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不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和生产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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