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持卡人撤销止付,需由发卡行将撤销止付申请表传至营运中心,由营运中心通过管理终端撤销止付,两个工作日后持卡人账户方可进行交易。
第十七条 销户
销户时须以主卡进行销户。主卡销户,附属卡同时自动废止,PDC卡有卡销户可即时办理;挂失后销户的,发卡行需以传真方式向营运中心请求销户,营运中心以传真形式通知万事达业务处理中心进行销户后,以传真形式将持卡人账户本金余额通知发卡行,发卡行经与本行持卡人账务余额核对后再将余款及利息交与持卡人。如余额不符,应及时向营运中心查询。PMC卡无卡销户为挂失后30天。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发卡行可在农业银行发卡行为本地持卡人办理销户:
(一)主卡持卡人凭有效身份证件,交回卡片要求销户;
(二)主卡持卡人失踪、死亡等原因,按照《
储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销户。
第十八条 卡片激活
卡片售出后需做激活处理方可使用,发卡行应提示持卡人领卡时在发卡终端上进行激活。
第十九条 卡有效期
金穗国际借记卡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应到发卡行换领新卡。
第二十条 存款计息
金穗国际借记卡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外币活期存款利率并在结息时按有关规定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起息日为银行记账日。每年12月20日结息,由营运中心将持卡人利息记入持卡人账户。利息转本金部分,各发卡行需按总行统一格式上报营运中心。销户结息按持卡人账户实际利息计付。
第三章 业务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级部门职责
营运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全系统国际借记卡的数据处理,向总行国际业务部及发卡行提供资金清算数据;负责接受客户24小时查询及挂失;负责金穗国际借记卡信息资料收集;负责对分行业务操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系统的正常运行与维护;负责与万事达卡国际组织的协调。
管理行主要职责:负责客户服务,包括查询余额、打印发送客户交易明细、业务咨询等;负责所辖发卡行的业务管理、指导与监控。负责发卡终端的安装和日常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