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油气井工业标准未定,暂比照陆地同类别井产量加倍(参考陆地东部地区经验数字,稳产量约相当于初喷量的20%);第二口井比首口井产量高一个或一个以上等级者,可再次请奖,但奖金只补差额。第三口及以后的井,不再奖励;如一口井同时产油和气,请奖时可将油、气稳产量相加计算。
(2)油气田控制储量达到下列标准的(天然气按1000立方米折原油1吨与原油一并计算)。
一等奖:>5000万吨;
二等奖:>1000万吨;
三等奖:>500万吨。
3.煤层气
煤层气作为一种新的能源,我国现在处于勘探开发过程中。对于在一个新的煤田或矿区中,在井深1000米以内钻出的首口高产煤层气发现井,按其测试稳定产量进行奖励。
一等奖:日产煤层气>1万立方米;
二等奖:日产煤层气>0.5万立方米;
三等奖:日产煤层气>0.3万立方米。
在井控范围内的煤田或矿区中,控制级地质储量达到下列标准的进行奖励。
一等奖:>300亿立方米;
二等奖:>100亿立方米;
三等奖:>50亿立方米。
4.地热
在工作难度大的地热活动区或异常区,找到可供开发的地热田,经开发验证,技术经济条件优越,热田产量、温度、压力稳定,按规模进行奖励。
一等奖:大型地热田>5万千瓦;
二等奖:中型地热田1万~5万千瓦;
三等奖:大型地热田0.3万~1万千瓦。
能利用储量计算年限:高温30年;中低温100年。
5.地下水
主要是指地下淡水,包括找到地下水新水源地,或扩大供水能力,或增加地下水可采资源。须按找水难度,地下水源地的规模、质量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定,并在勘查的基础上评审。
一等奖:在严重缺水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区,为重要城市、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其他供水项目找到和查明大型水源地,开采量大于5万立方米/日;
二等奖:在严重缺水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区,为重要城市、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其他供水项目查明中型水源地,或在缺水或水源不足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复杂地区,查明大型水源地,或经改造和治理,使水源可采资源恢复或扩大达到中型水源地,开采量1万~5万立方米/日;
三等奖:在缺水或水源不足和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地区,为城镇、工农业建设项目查明小型水源地,开采量0.3万~1万立方米/日。
6.矿泉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1995)》规定的指标,找到具有特殊类型及重要价值的优质矿泉水,饮用天然矿泉水的开发对推动软饮料事业发展有显著作用,医用矿泉水的开发利用对人体健康有显著疗效。通过.勘查,按矿泉水质量、找矿难度,成果水平、经济社会效益,确定奖励等级。
(1)医疗矿泉水
在无矿泉水显示的大中城市、风景名胜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等,找到温度大于40℃,微量元素和有益组分有一项达到医疗矿泉水命名标准(国标GB11615—89附录C—医疗矿水水质标准)或矿水温度小于40℃,但有两项达到医疗矿泉水命名标准的矿水产地,经勘探开发一年以上的验证,效果明显,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采用回灌等措施能稳产的矿水产地,按可开采量进行奖励。
一等奖:日可开采量>20000立方米;
二等奖:日可开采量10000~20000立方米;
三等奖:日可开采量2000~10000立方米。
如属其他情况,根据找水难度、水质、水量、经济社会效益酌情降低奖励等级。
(2)饮用矿泉水
在无矿泉水显示的地区,找到游离二氧化碳浓度大于1000毫克/升的碳酸水或珍稀复合类型饮用天然矿泉水,并经一年以上的动态监测和开发验证,证明可开采量、水质、水温稳定,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按可开采量进行奖励。
三等奖:可开采量>2000立方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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