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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的通知

 (二) 抓住社会需求,注重实际效果。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和市场的实际需求制订目标。一定要实事求是,从实际情况出发。从总体上要求所有产品,特别是主导产品,要上档次、上水平,但每个地区、每个企业在制订具体目标时,要注意到国际、国内市场的需求和变化,注意到不同层次的需求。在品种上既求新,又要考虑现阶段我国市场的消费特点;在质量上既要求高,又不使成本上升太多,超过现阶段人民群众的消费水平。
 (三) 紧紧抓住提高效益这个中心,迅速扭转企业利润下降的局面。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增加花色品种、使工业产品上档次、上水平,不仅力求提高企业近期效益,而且要着眼于取得社会效益和长远效益。特别是对亏损企业,要分析原因,区别情况,限期减亏和消灭亏损;对长期经营性亏损企业,要实行关、停、并、转,不能放任自流。
 (四) 搞好生产、经营、科研单位之间的配合协调工作。社会化大生产的规律决定着每一项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更新都不是孤立的。各单位制订产品品种、质量发展目标时,要与相关单位通力协作。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配套生产厂家中的龙头厂,尤其要在这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各相关单位要共同努力,为制订一个好的发展目标出谋划策,以求协调发展。
 (五) 计划、财税、金融、物资、商贸、物价等部门要积极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充分发挥税收、信贷、物价等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和物资、商贸部门的保证作用,要按照产业政策和调整结构的要求,制订具体措施,对企业技术改造、产品开发、提高质量、节能降耗等工作给予扶持。

三、 把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与继续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等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活动年目标的实现

 (一) 把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同深化企业改革紧密结合起来。要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搞活企业、特别是搞活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落实到企业;对那些深受企业欢迎的、有利于搞活企业的政策、规定和办法要予以稳定;还要继续从多方面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要完善和发展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抓紧落实好企业两期承包的衔接工作;进一步搞好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和内部配套改革,特别是要坚持按劳分配,克服“平均主义”倾向,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同时,要继续进行利税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的试点。要积极组建、扶持有利于经济结构优化的企业集团;搞好企业资金分帐制试点,推动企业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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