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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方案》、五类《残疾标准》的通知

  四、调查的组织领导
  这项调查,由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进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本省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被抽中县、市、市辖区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领导调查队完成本县的调查任务。全国、省、县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省、县两级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工作。领导小组由当地政府从有关部门和残疾人团体中选派负责干部组成,并由政府有关部门选调得力干部参加办公室工作。
  县(市、市辖区)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肩负着领导调查队和宣传、发动群众的双重任务,要指派一位副县(市、区)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加强地方政权对这项调查的领导。
  各级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长是这项调查的全面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是这项调查实际执行的负责人。
  五、调查队的组建、培训和试点
  省级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本着高质量的要求统一规划组建调查队。按照各抽中县样本量的大小和当地的实际条件,可以一个县成立一个调查队,也可以一个调查队承担两个邻近县的调查工作。
  调查队由正、副队长和调查员、医生、统计员组成。调查员由被抽中县选调当地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认真负责、联系群众的人担任;医生包括眼科、耳鼻喉科、骨科(或外科)、精神科和儿童保健等专业,由省、地(市)或县卫生部门选调具有五年左右临床经验、能胜任这项调查的医师。
  为提高调查质量,对调查员、医生、统计员进行专门训练。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培训各省的调查骨干,使之成为省级培训班的教员;各省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培训全省的调查员、医生、统计员。培训班采取讲课和实习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调查人员经一致性测验合格后编入调查队。培训班的教材,由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统一编印。
  各省在正式调查前进行一次试点。可以由省级办公室干部、参加过全国培训班的调查人员和各调查队队长组成调查队,到一个县试点;也可以在省级培训班后期用几天时间,就地入户调查试点。试点调查不能代替正式调查。
  调查人员必须稳定,在调查未结束前不要轻易变动。
  六、样本的设计和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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