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学需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现有教师钻研业务、进修提高,达到国家规定学历要求、并成为业务骨干、名师和学科带头人;根据教师表现和岗位需要,在正常聘任的同时实行内部高职低聘和低职高聘,形成教师竞争上岗的激励机制;根据需要,面向社会招录一批高层次教师;今后,学院编制空额只用于引进教师和主要领导干部,编制不足可采取编外合同制、人事代理制和聘用兼职教师、客座教授的办法解决。教师在教职工总数中的比例要逐步达到60%。
——根据学院的发展,逐步完善办学条件,适应3000人教育培训规模的要求。此后学院办学条件的改善,主要靠学院自身滚动发展解决。
五、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壮大学院办学力量
——积极开展与地方各级民政部门、民政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民政学(干)校的联合办学、教育科研合作和信息交流,实现机关企事业单位与院校、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中低层次培训与高层次培训的衔接,为学院建立起稳固、广泛的教育培训生源基地,发挥学院在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中的“龙头”作用。
——积极开展与系统外院校的合作。进行信息、资料、人才、经验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开展教学、科研项目,努力提高学院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近一年内主要开展学术、信息、资料交流,尔后逐步开展各项合作。
——积极开展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与交流。近期重点抓好与德国、挪威、加拿大、欧盟和香港有关大学的合作项目并取得明显成果。
关于部属中等专业学校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部属中等专业学校是民政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培养民政人才的重要基地。十多年来,各学校艰苦创业,辛勤办学,为民政系统培养、培训了一大批各级各类人才,为提高民政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推动民政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发挥各学校在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实现民政事业“九五”发展目标服务,特对部属中等专业学校的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确立改革发展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
——要深化教育改革,突出民政行业特点,在国家职业技术教育系列中形成自身特色。
——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办学资源,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办学效益。校本部在校生规模要保持在3500人以上。
——要全方位加强学校的改革和建设,努力提高办学水平。本世纪末,各学校要进入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行列,建成正规化、现代化的学校。
——要在办好中专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开办高等职业教育,条件好的学校向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