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形成学院内部民政工作、社会工作、假肢矫形技术等方面科研工作的管理、激励机制,力争每年取得若干项部级科研成果。
——建立健全校办产业管理体制和运行监督机制;初步开拓假肢产品和假肢装配的国内市场,部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白家庄开发等其他产业效益明显。两年内校办产业年总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
——积极争取将“民政管理干部学院”改名为“中国民政学院”。在二至三年内,建成教育培训总规模3000人,年自筹资金600万元,有较强自我发展能力的高层次教育培训机构。
二、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
——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政工团作用。帮助广大干部职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增强与学院共生存的集体意识和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积极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教育目标责任制、全员聘任制(含合同制、人事代理制)、岗位工资制、学年(期)考核制、后勤服务社会化等内部管理基本制度,尽快制定相应实施办法,并坚决贯彻落实。
——完善各类规章,严格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尽快做到有章可遁、照章办事。
——严格兑现奖惩,引导、激励全院上下形成良好学风、校风和工作作风。
三、立足民政实际,强化办学特色
——根据民政事业发展的特殊需要,着力加强假肢、殡葬、残障人康复、社会福利、民政管理等专业的建设,全面提高这些专业的教学科研水平,使之逐步成为有行业特色和明显优势的支柱专业。
——以民政业务培训为重点,组织专门师资,分别加强对各项民政工作的跟踪研究,及时掌握各项民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新动向、新政策、新典型、新经验,形成与民政工作实际紧密联系,指导性、应用性强的教育培训内容、增强培训效果,增大培训工作吸引力。
四、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办学条件,增强办学实力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明确学院党政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制定符合学院实际的集体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增强合力,提高工作效率;按照部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领导干部任期制、副职聘任制、年度考核制等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不称职干部及时调整。
——按照严格考核、注重实绩、竞争上岗的原则,在全体干部职工中选聘中层干部;对关键处室干部要严格要求,根据需要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提拔聘用后又落聘的干部只享受提拔聘用前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