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民政部党组关于调整、加强部管社团和充实、加强部属事业单位的意见

  二、调整、加强事业单位,组建新的服务机构
  对现有的事业单位,本着加强力量,优化结构的原则,进一步充实必要人员。具体方案由人教司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出意见,报部党组审定;对国家拨款的事业单位在规模上予以适当控制;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新建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完成乡村干部培训中心、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的组建任务。
  (一)组建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是专门从事民间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国人社会团体和境外社会团体驻华代表机构,下同)登记管理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并受部委托,承担部分行政管理职能。
  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受部委托,承担民间组织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承办民间组织的证书印刷、票据发放、代码分配、档案管理、有关收费、公告、年度检查等登记管理具体事宜;开发民间组织管理计算机通用软件;开展地方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和民间组织负责人的业务培训,编印有关教材;安排民间组织的审计工作;开展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国际合作;负责驻华外国民间组织中工作的中国籍雇员的管理。
  机构设置:
  中心设综合部、社会团体服务部、民办非企业单位服务部。
  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中心编制20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3人。
  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为民政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心所需领导及工作人员从部内选调。其经费来源是:自身合法创收;专项发展基金利息。
  (二)组建乡村干部培训中心
  乡村干部培训中心与部培训中心和民政管理干部学院的培训部结合起来,一个机构三块牌子,主要任务是负责部机构公务员、直属单位职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乡村干部以及其他各类培训。中心的具体组建方案由人教司提出意见,报部党组审定。
  (三)组建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
  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统一管理民政部招待所、厦门接待站、黄山接待站、威海疗养院、南戴河康复中心,形成规模效应。
  福利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为国内外社会福利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专业培训等提供场所与服务。
  福利中心对外可使用中民大厦名称。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福利中心编制暂定60人,其中主任(总经理)1人,副主任(副总经理)3人,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各1人。
  其他工作人员除少数专业骨干从社会招聘以外,主要从部机关选调。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