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协会编制10人,其中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其中1人兼秘书长)。
经费来源:
(1)会费;
(2)国际SOS儿童村组织提供的定向经费;
(3)社团发展基金的利息;
(4)其他合法收入。
4.中国假肢协会
中国假肢协会作为中国假肢行业的行业协会,承担受部委托的下述工作任务:
(1)研究中国假肢与矫形器行业管理规范;
(2)承担假肢与矫形器标准化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
(3)承办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执业资格考试事项;
(4)承办假肢企业的执业资格检验、评估工作,提出评定意见;
(5)承办假肢与矫形器行业培训工作,推广假肢与矫形器科研成果和技术;
(6)承办假肢与矫形器方面的社会福利有奖募捐资助项目的落实工作。
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协会编制10人,其中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其中1人兼秘书长)。
经费来源:
(1)会费;
(2)社团发展基金的利息;
(3)有偿服务的收入;
(4)所属企业上交的利润;
(5)其他合法收入。
5.中国殡葬协会
中国殡葬协会作为中国殡葬行业的行业协会,承担受部委托的下述工作任务:
(1)研究殡葬行业管理规范;
(2)承办等级殡仪馆的检验、评估工作,提出评定意见;
(3)对殡葬单位的管理、服务和殡葬设备、用品的生产、销售、使用提出意见,举办殡葬用品展销;
(4)负责殡葬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及培训教材编辑;
(5)研究殡葬行业的发展方向,开展理论研讨,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殡葬行业发展规划的建议,为殡葬单位提供信息交流、技术及合资合作经营等咨询和协调服务;
(6)负责中国国际运尸网络中心的工作。
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协会编制10人,其中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其中1人兼秘书长)。
经费来源:
(1)会费;
(2)咨询、培训、国际运尸、防腐等有偿服务收费;
(3)社团发展基金的利息;
(4)其他合法收入。
(三)关于社团的管理
社团管理的具体办法已另行规定。社团领导成员的推荐,工作人员的配备,党组织的建立,以及内部规章制度的建设,由民间组织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和业务主管司提出意见,报部审定。
社团工作人员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由社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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