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费:承担课题在相关统计年度中所获得经费,此项数据的统计与相应的课题统计对应起来。若一项研究课题在统计的三年中都一直在进行,其“课题数”为1,而其“经费”数应是该课题在这三年中获得经费累计之和。
3.国家攻关按四级课题计算;“863”按三级课题计算;国家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和基金重点课题、部委重大项目按二级课题计算;其他课题(包括国际合作)均按一级课题计算。
4.科学基金课题指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基金课题,行业(部门)基金列入部委课题(或其他课题)。
5.部委课题:国务院各部委设立的重大项目或专项研究课题。
6.国际合作课题:与国外研究机构共同合作、已有协议并获批准的课题。
7.横向委托:开放实验室从非政府机构(不包括主管部门)获得的研究课题。
8.其他课题:在已列的课题来源中尚不能包括的其他课题。
9.开题一年后未进行的课题不予统计。
10.学委会审批课题:经学术委员会审议批准、用开放经费支持的课题。固定客座合作课题指由开放实验室固定、客座人员合作共同承担的学委会审批课题。
11.课题的填报与论文等成果的填报方式相同,分两种情况填报,在项数后括号内加脚注,不加脚注者,则一律视为(B)类:
A.完全由实验室完成
B.与其他研究机构共同承担完成
三、培养研究生人数
1.本项表格数据统计单位为“人”
2.本实验室培养研究生人数(在读、已毕业):导师为实验室固定人员所招收的研究生(在读、已毕业),并在本实验室从事其研究工作。
3.代培研究生人数:指开放实验室接受外单位委托代培的研究生和在本室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单位研究生。
4.“在读”研究生(包括本实验室的、代培的)统计结果是相关统计年度中最后一年仍在读的研究生人数。
5.“已毕业”研究生(包括本实验室的、代培的)统计结果是相关统计年度中各年毕业研究生人数的累计结果。
6.“获重大成果奖人数”中所指的重大成果奖系表中所列“国家级奖”、“其他奖”。
四、人员结构
1.本项表格统计在开放实验室内从事研究、技术和管理活动人员的类型和职称构成情况,人员数字应与相关统计年度由实验室提供的各类人员构成名单符合。
2.本项表格统计单位为“人”;统计数据是相关统计年度中最后一年的人员数。
3.表中的固定人员、客座人员不包括在读研究生。
4.客座人员是指在实验室承担课题并进行课题科研的室外人员,不包括仅来实验室使用仪器设备而不参加本实验室研究课题的人员。
5.所有人员只统计实际到室参加工作的人数,挂名而未到室的人员不予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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