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请报告附表。
(四)各主管部委将各实验室的材料审阅核实后,报送国家科委一份,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十四份,主管部委存档一份。
注:
1)各实验室报送的材料必须是反映本实验室在规定评议年限内的真实情况,填报数据不得扩大范围兼收并纳,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将视为学风不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参加评议的资格。
2)实验室简介中所填学科类别是学科评议时分组的重要依据,各实验室要认真填报。
三、专家评议
(一)专家评议指标体系
┌─研究方向、选题的意义、创新性和难度
│
┌─科学研究───┼─研究成果水平
│ 水平 │
│ └─技术支撑能力
│
│ ┌─研究队伍和整体素质及结构的合理性
├─队伍建设 │
│ 与人才培───┼─学风
│ 养水平 │
│ └─培养和吸收人才的措施和业绩
│
综合指标─┤
│ ┌─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 │
├─对外开放───┤
│ 水平 │
│ └─开放程度
│
│ ┌─科学组织与管理
│ │
└─科研管理───┼─领导班子学术委员会的作用
│
└─规章制度与室容环境
专家评议指标体系说明
专家评议指标体系说明
1.研究方向,选题的意义,创新性和难度
研究方向:指实验室所从事的工作是否属于本学科的前沿、交叉学科的新兴生长点或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优先发展的领域。
选题的意义:指开设课题(包括国家攻关、“863”、国家基础研究重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和部委级的重大科研项目课题)的学科意义、起点水平、应用前景。
创新性:指选题立意、学术思想及研究方法上是否有新颖独创之处。
难度:指开展本领域研究所需的设备条件、知识水准以及探索性和开创性程度。
2.研究成果水平
指在本室开题并在限定的评审年度内形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获奖成果、鉴定成果和发明专利)对推动本学科发展的学术价值,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应用价值或社会效益(同当前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