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国科技企业
孵化器“十五”期间发展纲要》的通知
(国科发火字[2001]237号 2001年7月1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了贯彻落实《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提出的方针与政策,进一步推动全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十五”期间的健康发展,我部制定了《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五”期间发展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附件: 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五”期间发展纲要
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专门的科技产业服务机构,在将科技资源迅速、高效地转变为社会生产力,培育中小科技企业成功创业和迅速成长,加速地区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等方面已经显现出其独特的功能与潜力,正在成为各国政府推动经济持续发展,保持社会安定与进步的重要手段。企业孵化器在世界上出现50年来,总量已近3000家,主要集中在美、欧等发达国家和部分转型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世界新技术革命的产生与发展,为新经济的出现与繁荣作出了历史性的重要贡献。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状况已经成为判断一个国家和地区产业发展活力和潜力的重要标志。
我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自1987年创办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下,在火炬计划的引导下,实现了快速发展。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涌现了专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软件创业园、国企创业孵化器、国际企业孵化器等多种类型,初步营造了科技创业环境,整合了科技产业化资源,融合了科教与经济发展体系,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体制。
为推动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精神,并根据“十五”科技发展纲要和科技部产业化环境建设的要求,制定本纲要。
一、发展现状与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