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孵化器的标准,关键是看它转化科技成果、孵化科技企业。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能力和成效。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孵化器创新创业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建设,根据不同类型孵化器的功能特点,进一步完善孵化空间、技术支撑、人员培训等硬条件和技术中介、投资融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创业文化等软环境,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努力满足各类创业者的服务要求,提高创业成功率。“十五”期间,科技部将在继续加强宏观指导的同时,积极通过产业化环境建设计划等渠道,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孵化器公共服务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各地也要采取切实措施,积极从政策、资金等各个方面对孵化器建设提供支持。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大力促进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金融投资机构的结合,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孵化器的投资、建设和管理,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把孵化器建设成为转化科技成果的基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摇篮、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学校、创新要素资源汇聚结合的中心,不断为社会培养输送更多的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中小科技企业,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和良好素质的新型企业家。
六、加强资源整合,因地制宜地建设孵化器
建立孵化器的根本目的,是为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营造环境,提供平台。各地在推进孵化器建设的过程中,要紧紧把握好这个根本目的,立足当地创新资源优势和创业者的实际需求,决定孵化器建设的数量、规模和类型,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防止一哄而起。要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已有软硬环境条件的优势。尽可能把孵化器建设在国家高新区。要注意挖掘和盘活社会存量资产,充分利用老企业闲置厂房和其他已有建筑物建立孵化器,减少新的基建工程。要尽可能把育成企业引向当地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或与国有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相结合。充分利用这类基础条件较好的空间发展产业,严格禁止扩大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要统筹规划,合理利用当地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中的技术开发条件和试验设施,避免新的设备购置热。对于孵化成功后进入社会的企业,还要充分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中小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继续为他们成长壮大提供帮助。
七、加强宏观指导,重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
以往的实践已经证明,一个成功的孵化器,离不开各级政府的正确引导,离不开建立一套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的运作机制,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管理服务队伍。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明确界定孵化器的功能定位,引导其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始终把转化科技成果、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作为孵化器的中心任务。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计孵化器的管理体制,积极选调政治觉悟高、创新和服务意识强、富于敬业精神的优秀干部从事孵化器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坚持按市场化要求建设和发展孵化器,积极通过企业化或事业化的运作方式,逐步形成各孵化器的自我发展能力和良性循环机制,通过自身积累,不断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要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孵化器,充分尊重创业者,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创造性劳动,按照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原则正确处理分配关系,积极探索新的分配机制和分配形式,充分调动各类创新创业人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