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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
 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科发火字[2001]520号 2001年11月30日)


  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和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基础。为加速我国软件产业的规模化、国际化,科技部自1995年开始依托国家高新区组建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以下简称国家火炬软件基地),集中地区软件产业优势,创造适合软件企业发展的优化政策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推进软件技术创新、产品开发、企业孵化、人才培训和出口创汇。六年来,已先后认定东大软件园、齐鲁软件园等19个国家火炬软件基地。这些国家火炬软件基地2000年软件收入达186亿元,其中自主版权软件收入为133亿元,软件收入占当年全国软件总收入的80%以上,已经成为全国软件产业的支柱力量。但是,我国软件产业整体上还处于规模小、缺乏系统软件和支撑软件的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的状态,产业发展速度还不能满足国民经济的迫切需求等问题。
  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提高软件产业在我国加入WTO后竞争力,科技部决定进一步加强国家火炬软件基地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优化国家火炬软件基地的政策环境
  1.科技部将配合有关部门继续积极推进国务院18号文件中有关政策的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各国家火炬软件基地内的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认定工作,实现国家火炬软件基地所有软件企业切实享受企业所得税、产品增值税政策等有关税收政策;同时加快落实18号文件中其他有关投融资、产业技术、软件出口、收入分配、人才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等各项政策,使国家火炬软件基地成为落实国家鼓励软件产业政策的示范区。
  2.加大国家火炬软件基地发展战略和政策的研究,联合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关于保护知识产权、促进风险投资、建立高技术产业产权交易机制和促进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国家火炬基地建设。
  3.国家火炬软件基地建设要突出以人为本,要建立激励人才的分配和奖励制度,进行软件企业职工期权制试点,加快在基地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提高软件企业的创新能力
  4.科技部将集成部内相关资源,加大对国家火炬软件基地建设的投入,支持国家火炬软件基地不断完善软硬件环境,为软件企业技术创新和规模化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5.重点支持OS、DBMS、中间件、信息安全等领域我国自有核心技术软件的创新。科技攻关计划、863计划、火炬计划、创新基金对于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内上述领域的创新和产业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加大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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