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从宏观政策和专项资金上对全国高新区进行指导和支持。主要依靠地方政策和民间力量推动高新区的发展。使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得以充分和协调发挥。
三、战略方针与目标
(一)战略方针
“十五”期间至2010年,国家高新区发展的战略方针采取“强化创新能力,发挥两个积极性,抓好示范引导,实现渐次推进”的方针:
1.在强化市场机制条件下,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依靠国家和地方力量办好示范高新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具有全国的影响力,具备世界级科技资源,将以国际一流水平加速建设。上海、深圳、西安和杨凌高新区作为不同类型、不同地区高新区的杰出代表和西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核心基地,将以国际水平的高新区加以建设。其中上海作为生物和信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基地;深圳作为香港与内地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纽带、国际融资窗口和南方信息产业基地;西安和杨凌作为西部大开发的技术创新基地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地,力争在“十五”期间达到国际水平,2010年达到国际一流水平;有关省市政府要抓好武汉、天津、沈阳、南京、苏州、青岛、杭州、广州、重庆、成都等区域性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在中央宏观政策指导和专项资金支持下,加大改革力度,创造良好环境,提高办区质量,以国际科技工业园区的标准进行建设,带动周边高新区的发展,实现国家高新区整体发展质量的大幅度提高。
2.“十五”期间,在原有创业中心、高新区、产业带发展战略构想的基础上,创业中心将扩展提升为科技创业园,成为科技创新创业基地;高新区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产业带将成为高新技术产业辐射区和传统产业改造基地,从而在更大范围内解放和发展科技生产力,带动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有条件的省、地区可以进行产业带建设试点。
“十五”期间,待条件成熟时将全面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带的建设,主要有如下地区:京津石产业带、沈大高速公路产业带、齐鲁火炬产业带、关中产业带、中原产业带、沈哈高速公路产业带、江苏沿江产业带、杭嘉湖产业带、湖北沿江产业带、湖南潇湘产业带、成德绵(渝)产业带、珠江三角洲产业带、闽南高科技走廊、环北部湾产业带等十余个产业带。
2010年以后,随着高新区、产业带的发展,将逐步形成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四大密集区:
环渤海高新技术产业密集区:以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为中心,依托京津石、沈大高速路、齐鲁火炬、沈哈高速公路产业带;
沿长江高新技术产业密集区:以上海高新区为中心,依托长江三角洲(江苏沿区、浙江杭嘉湖产业带)、湖北沿江、湖南潇湘、四川成德绵(渝)产业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