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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五”和2010年发展规划纲要

  高新区发展存在的问题:
  1.创新创业环境建设需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特色产业不突出,企业规模偏小,市场覆盖为区域性;
  3.国际化水平较低;
  4.发展不平衡,有效竞争机制尚在形成之中;
  5.辐射带动能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对传统产业改造所作贡献还不够大。
  “十五”期间,高新区的发展将进入创新建设时期。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是:
  1.强化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环境建设,建立创业孵化体系和公共创新服务体系;
  2.努力抓好科技创业园的建设,扶持多种类型的科技创业孵化机构,吸引大批科技创业人才进园创业,大幅度提升高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
  3.在现有产业发展基础上,各高新区应根据当地条件,集中力量扶持一两个在全国有影响的高新技术产业,形成特色主导产业;
  4.提高国际化水平,按照国际规范建设高新区,扶持出口型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增强国际化发展能力;
  5.突出示范,分类指导,有条件的地方要办好高新技术产业带,全面提升高新区的整体发展质量和辐射带动能力,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出更大贡献。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原则
  本规划以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前提,以实现局部跨越式突破、带动全局发展为主要指导思想,提出以下若干具体发展原则。
  (一)把握发展方向,坚持市场导向
  从国家中长期发展战略需求出发,坚持超前构想、科学规划。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坚持政策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产业发展的方针。
  (二)突出示范,带动全局
  在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前提下,适当集中资源,培育若干有代表性的示范高新区,形成国际竞争力,并引导和带动全国高新区发展。
  (三)形成特色主导产业
  各高新区应在政策和市场的引导下,形成一两个有特色的、有市场竞争力的主导产业。集中力量培养本地区的核心发展能力,成为本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
  (四)点、线、面渐次推进
  以高新区(点)、产业带(线)、密集区(面)的渐次推进方式,充分发挥高新区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功能,形成依托东部发展优势,推进西部高新技术产业纵深发展,全面推动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带动全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五)坚持中央指导,依靠地方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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