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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同意西安儿童福利院患儿彼得到爱尔兰进行手术治疗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同意西安儿童福利院患儿
彼得到爱尔兰进行手术治疗的通知
(厅办函[1997]241号 1997年11月27日)
陕西省民政厅:
关于你们上报的西安儿童福利院心脏病患儿彼得准备外出手术一事,我们同意在办理完有关规定手续后,送该儿童到爱尔兰进行手术治疗。手术治疗后,须将该儿童送回西安儿童福利院,福利院如要送该儿童给外国人领养,要按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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