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参考了日本JISZ9100—1987《蓄光安全标志板》和JISZ9105—1984《反射安全标志板》。
由于地名标志为法定的国家标志物,地名标志上的书写、拼写内容及形式具有严肃的政治性,涉及国家主权和尊严,涉及民族政策;标志用材涉及人身安全和环境保护,故本标准中的5.1.1、5.1.2、5.1.3、5.1.6、5.3.4、5.6.4、5.6.8共七项内容为强制性条款。其余条款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民政部地名研究所负责起草,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北京新三海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国家邮政科学研究院、山东大通标牌厂、北京司丹特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大连新兴喷涂技术开发公司、石家庄市胶印厂、温州龙港宝兴印业有限公司、河北格林光电技术开发公司、中国华福实业总公司、沈阳兴光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华林实业总公司等单位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靳尔刚、王际桐、刘保全、王明寰、宋久成、刘连安、谢元冬、张志云。
本标准委托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乡地名标牌的分类与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等。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地名标牌的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督检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91—19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732—1993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neqTOCT4765—1973)
GB/T1733—199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neqTOCT9·403—1980)
GB/T1740—1979 漆膜耐湿热测定法
GB/T1766—1995 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neqISO4628—1:1980)
GB/T1771—1991 色漆和清漆 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eqv ISO 7253:1984)
GB/T2633—1981 日用搪瓷制品检验方法
GB2893—1982 安全色
GB/T3979—1997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
GB4706.1—199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eqv IEC 335—1:1991)
GB8898—1997 电网电源供电的家用和类似一般用途的电子及有关设备的安全要求(idt IEC 65: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