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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中国地名委员会关于开展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的通知

  填表       审核              年 月  日

《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成果表》说明



  (一)凡与《规定》附件一“地名片卡”的栏目相同的,按照“地名卡片填写说明”填写。
  (二)“地理实体概况”栏,按照《规定》附件一“概况”栏的填写说明和附件二“概况编写提纲”的项目和要点填写。
  (三)“名称来历含义及演变”栏,包括标准名称及其别名(含雅名、俗名)、曾用名、简称等的来历、含义和演变,以及所涉及到的历史人物、事件、传说、历史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情况、文化背景资料。
  (四)“其他名称”栏是指别名(含雅名、俗名)、简称等。
  (五)“原卡片编号”栏,是指全国地名普查时,该地名卡片的编号。补查范围内的地名,不填写此栏。
  (六)“资料来源及出处”栏,指“地理实体概况”栏和“名称来历含义及演变”栏中所用的资料,来自何书、图、文件、档案、文物考古资料和具体的单位部门;或者填写这二栏中的结论,是根据何资料而来。如资料来源出处多,可只填写较重要资料的来源出处。
  (七)属于地名资料更新范围内的地名,在填写“地理实体概况”和“名称来历含义及演变”两栏时,要说明资料更新的原因,即原资料是已变化的,还是遗漏的,或是错误的。这两个栏目如没有更新的内容,可不填写。

  附件二:

地名变动年报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区)No

┌───┬───────┬────────────┬───────────┬──────┐
│ 标 │ 汉 字   │            │   语 种     │      │
│ 准 ├───────┼────────────┼────┬────┬─┴──────┤
│ 名 │ 民族文字  │            │ 地理 │ 北纬 │        │
│ 称 ├───────┼────────────┤ 坐标 ├────┤        │
│   │ 汉语拼音  │            │    │ 东经 │        │
├───┴───────┼────────────┼────┴────┴─┬──────┤
│  类别       │            │    性质      │      │
├───────────┼────────────┼───────────┴──────┤
│  原来名称     │            │原卡片编号             │
├───────────┼────────────┴──────────────────┤
│  其他名称     │                               │
├───────────┼───────────────────────────────┤
│    说       │                               │
│    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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