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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村民政工作的意见

  各级民政部门必须十分明确我们肩负责任的重大,要紧紧抓住确保民政对象基本生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这个中心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踏实的工作作风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农村民政工作。
  二、加强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建设,为农村工作打好基础
  我国有乡镇政府4.8万多个,村民委员会100多万个,这些遍布农村各地的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做好农村工作的基础。加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建设,对巩固农村政权、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是各级党和政府的重要任务,民政部门作为具体工作部门,今后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参与乡镇政府的机构改革工作,调查研究如何使乡镇政府适应发展农村市场经济的需要,理顺条块关系,增强乡镇政府的职能,使乡镇政府成为权责明确、高效有序、运转灵活的基层政权机构,在此基础上,适时向党和政府提出改革的意见;及时总结推广乡镇政府理顺关系、转变职能、强化管理和引导农民发展市场经济的经验,推动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健康发展。
  (二)要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础上,搞好村民委员会建设。村委会建设的重点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继续推进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加强村委会建设,要紧紧抓住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个环节,特别要依法搞好村委会选举,健全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真正把政治思想好、改革意识强、群众威信高、确实能够带领农民群众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好的带头人选进村委会领导班子。要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的各项规章制度,大力宣传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的典型经验,使村委会真正成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自治组织。
  (三)会同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开展村级组织状况调查,提出对软弱涣散的村委会进行治理整顿的意见,下决心在三、五年内解决部分村委会有名无实、无人负责的状况,使村委会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乡镇干部和村委会干部的培训工作,特别要组织他们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学习法律常识和领导方法,改变农村干部素质与其所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的状况,使他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更好地带领广大农民群众走共同富裕道路。
  三、把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今后农村民政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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