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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今明两年调研工作的意见

民政部关于今明两年调研工作的意见
 (民办发[1999]11号 1999年3月2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部机关各司(局),直属事业单位:
  加强调研工作,是民政事业跨世纪发展的客观需要,关系到新世纪民政工作的开局和持续健康发展,今明两年必须把调查研究放在突出位置,集中主要精力,紧紧围绕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问题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要把调查研究与推进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召开第十一次全国民政会议的政策理论准备工作结合起来。要通过对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的宏观的、深层次的调查研究,提出新世纪头五年民政工作的总体构想,为第十一次全国民政会议的召开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现就做好今年的调研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调研工作在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调研中的重大难点问题集中研究,专题调研分头负责,党组成员都要按分工认真抓好分管的专题调研。办公厅负责调研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其他事务性工作。
  组成精干的调研队伍,明确各调研课题的第一责任人。从各司、局分别抽调1名调研能力强的处级干部与办公厅、政研中心组成综合调研队伍,由多吉才让部长和范宝俊副部长负责,陈杰昌、时正新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进行全局性综合课题的调研。各业务司(局)除派人员参加综合调研组外,还要分别组成调研组,由分管部长负责,各司(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进行专题调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和计划单列市民政厅(局)由厅(局)长负责,组成调研队伍,深入开展本地区民政工作的调研。
  二、调研内容
  调研内容分为两部分,即民政工作全局性综合调研和各业务司(局)的专题调研。
  全局性综合调研内容:
  1.第十次全国民政会议以来民政工作的基本情况、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
  2.新时期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机遇和挑战)、地位作用、主要任务和改革发展的目标、思路、政策、措施。
  3.新世纪头五年民政工作的发展目标、指导方针、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各司(局)专题调研内容:
  各司、局的专题调研内容为两类。一类是司(局)层次的综合调研,即第十次全国民政会议以来本司(局)业务工作的主要成绩、基本经验和存在问题;新世纪头五年司(局)业务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另一类是单项业务工作的专题调研,由各司(局)参照《1998—1999年度调研工作的安排意见》(附后)自行确定专题调研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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