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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安置办、军用饮食供应站更换使用军车号牌的通知

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安置办、军用饮食供应站更换使用军车号牌的通知
(国安办[1997]第5号 1997年6月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安办:
  为保障过往部队饮食供应和新老兵接待转运任务完成,经商总后军交运输部同意,报总后勤部批准,各省级以上安置办和交通沿线军供站列入更换新式军车号牌序列。为了便于各地安置办及时与军队联系,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军安办尽快与所在军区军交运输部门联系,在1997年7月底前按各地纳入序列军供站的数量,办理请领、更换、使用的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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