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配备服务人员工作中,拉关系走后门的现象严重,配备的人员中有的素质较差,有的地方还不适当地吸收了老残人员。不少休干所、服务站的业务工作不能很好开展,离退休干部得不到应有的服务和照顾。忻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在编制满了之后,因为没有配齐司机,只得又花费2400元培训了两名司机。吕梁地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晋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人员素质差的问题尤为突出,军队离退休干部反映强烈。
二、为军队离退休干部配备的专用汽车没有专用。国家规定,车辆配备数与军队离退休干部人数的比例为1:15。目前,我省已配备各种专用汽车64台。但据了解,许多地方没有做到专车专用。雁北地区配备的两台车,长治市、晋城市、运城地区、临汾地区以安办名义留用的小轿车,实际上都成了民政局的公用车。阳城县服务站编制一台小汽车,放在民政局,几个月行驶5000多公里,老干部仅用了300公里。
三、军队离退休干部的住房和已征的建房用地被占用。全省现有四十套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被占。其中临汾市十四套,长治市六套,运城市四套,阳城县四套,祁县三套,榆次市二套,交城县二套,介休县一套,沁县一套,武乡县一套,陵川县一套,闻喜县一套。全省用国家专项经费征用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建房用地被占用的有十二亩六分。其中晋城市七亩三分,盂县三亩,芮城县一亩,定襄县一亩,绎县三分。原由城建部门为军队离退休干部建的住房,按规定应全部移交给当地民政部门管理和使用,但太原、运城、临汾等地、时至今没有移交。
四、军队离退休干部的专项经费被挤占挪用。雁北地区行署民政局将老干部住房附属设施建筑经费3.9万元截留挪作他用;吕梁地区行署民政局将老干部住房附属设施建筑经费6万余元用于维修局机关宿舍开支;阳城县民政局把老干部住房附属设施建筑经费用于为局机关建汽车库,把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的开办费用于为局机关购置办公用具;沁县民政局将老干部住房附属设施建筑经费2万元用于县光荣院汽车库和宿舍建设;太原、长治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耗资数万元,各购置了一台干休所并不需要的复印机。
上述问题的性质是严重的,有关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是负有责任的。这种置党和国家的政策和纪律于不顾,我行我素,甚至以权谋私的行为是不能容忍的。有的地方和部门领导人对出现的问题置若罔闻,这种官僚主义态度也是不能容忍的。各地必须严肃对待,坚决加以纠正,并查清责任,予以处理。同时,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军队离退休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处理,使这方面工作有较大的改进,确保党和国家关于军队离退休安置工作的政策能够贯彻落实。各地的检查处理情况,要在8月10日前向省人民政府作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