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1990年8月2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企业标准化是企业科学管理的基础。为了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和实施企业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检查。
 第三条 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企业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
 第四条 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应当纳入企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

第二章 企业标准的制定

 第五条 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 企业标准有以下几种:
  (一)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三)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
  (四)工艺、工装、半成品和方法标准;
  (五)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第七条 制定企业标准的原则:
  (一)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二)保证安全、卫生,充分考虑使用要求,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
  (三)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和增加社会经济效益;
  (四)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