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1994年新年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通知

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1994年新年春节
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通知
(1993年12月8日)


  1994年新年春节即将到来。节日期间,各地、各部队、武警要坚持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广泛深入地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促进国家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一、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搞好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教育。
  各地、各部队,都要结合学习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文件和《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组织军民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深刻认识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意义,增强广大军民做好双拥工作的自觉性。各级地方政府要结合实际,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开展以爱国拥军为主要内容的国防教育,宣传加强国防建设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证,宣传人民军队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和无私奉献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激发爱国拥军热情,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爱护军队的良好风气。部队要相对集中时间进行人民军队性质、宗旨和服从大局的教育,使广大官兵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人民群众始终是我军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保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尊重政府,热爱人民。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突出宣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先进典型,形成军爱民、民拥军,军民相互团结、相互支持的社会风尚。
  二、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抓好基层双拥工作的落实。
  各地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积极研究拥军优属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当前优抚安置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对优抚对象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困难以及退伍义务兵和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安置情况,普遍进行一次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出改进措施。各部队要认真贯彻总政治部《关于加强军队基层群众工作的意见》,扎扎实实抓好各项拥政爱民工作的落实,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军民纠纷,进一步密切驻地的军政军民关系。春节前夕,旅、团以上单位要主动走访地方政府,征求意见;基层单位要派出人员,到营区周围单位和公共场所,检查官兵执行群众纪律情况。对官兵与群众交往中出现的带有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加以解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