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1988年新年和春节期间
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通知
(政群字第22号 1987年12月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大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国防科工委、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政治部:
1988年新年、春节即将到来。新年、春节期间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要认真贯彻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精神,按照中办发[1987]2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加快和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学习和宣传党的十三大精神。新年春节期间,各部队要组织干部战士同驻地人民群众和优抚对象一起学习十三大的文件,宣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和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宣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宣传改革的基本方针。部队要协助共建单位做好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广大群众参加改革的积极性。可邀请当地党政领导干部、先进人物和理论工作者作报告,以加深对十三大精神的理解,促进军队的改革和建设。
二、广泛进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的宣传教育。要在地方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中,尤其是青少年中,进行生动实际的国防观念的宣传教育,以正确认识人民解放军在保卫祖国、建设祖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懂得居安思危、无军不安的道理,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军人、关心军人和烈军属、革命残废军人、支持军队改革和建设的良好风气,自觉抵制和纠正一切有损军队形象的言行。军队各单位要联系实际,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建军宗旨和拥政爱民优良传统的教育,使干部战士了解国家改革和经济建设情况,增强尊重政府、热爱人民、支持地方建设和改革的观念,增强自尊自爱、讲团结、守纪律的观念。
三、对驻地的军政军民关系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新年春节期间,军队和地方领导要通过互相走访、召开联席会议等办法,检查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交换意见,协商解决军政军民关系中存在的问题。部队着重检查分析遵守群众纪律、执行政策规定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违反政策纪律问题严重的单位,上级领导机关要帮助教育整顿,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出切实的改正措施。对历史遗留问题,军地双方要本着顾全大局、互谅互让的精神,充分协商,抓紧妥善解决。对一些单位随意向部队摊派财物等现象,地方有关部门要主动采取措施,坚决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