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委、
文化部、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国家文物局关于
充分运用文物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通知
(1991年8月28日 中宣发文[1991]9号)
江泽民同志最近提出,要由浅入深、坚持不懈地对青少年学生和广大群众进行中国近代史、现代史及国情的教育。这是增强民族自尊、自信、自强精神,保证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和平演变图谋,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的一项基础工作。我们必须从多方面采取具体措施,落实这项重要任务。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富于革命传统的国家,拥有丰富的文物资源。据不完全统计,仅文物系统现有的博物馆、纪念馆等就有上千座,文物藏品达上千万件。其中,鸦片战争以来留存下的历史文物、革命文物就达40余万件。利用丰富的文物对群众进行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具有直观、形象、真实、可信的特点,易于为人们接受和理解,在某些方面有着优于一般口头讲解、文字宣传的教育效果,是青少年了解历史、认识国情、学习传统的重要途径和生动教材。各级党的宣传部门,各级教育、民政、文化、文物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掘和发挥这一优势,依托博物馆、纪念馆和各种革命遗迹、遗址作为固定场所,有计划地运用文物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各地都应十分重视这件事情,把它作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措施,切实摆上工作日程,认真抓紧抓好。为此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组织和大、中、小学校,要把组织青少年学生参观博物馆、纪念馆,瞻仰革命遗址、烈士陵园和其他纪念设施,观看展示祖国灿烂文明的历史文物和反映近现代中国人民苦难、奋斗、胜利历程的革命文物,作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大、中、小学生必须参加的教育活动,列入学校德育工作计划。
各级民政、文化、文物部门要把组织接待好青少年参观、瞻仰等活动,作为必须完成的业务工作认真落实。要主动与教育部门合作,积极创造条件,把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和各种纪念设施建设成思想政治教育的课外基地。
二、要根据青少年不同的年龄层次、心理特点、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结合所学课程,科学地安排活动内容,使教育由浅入深,循序渐进,逐步深化。对小学生,要着重向他们讲解与文物、遗迹有关的历史事件、革命故事和民族英雄、革命先烈的动人事迹,从小培养他们热爱祖国、热爱党和热爱社会主义的感情;对中学生和城乡青年,要着重向他们介绍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和中国共产党的光辉业绩,帮助他们比较系统地了解近现代史知识和中国国情知识,进行民族精神、民族气节和革命人生观、道德观教育,不断激发爱国主义感情,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培养集体主义的高尚情操;对大学生和青年知识分子,要着重引导他们认清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加深对社会主义和共产党领导的必然性、必要性的理解,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历史责任感,自觉继承、发扬革命传统,接受和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争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
三、运用革命、历史文物进行教育的活动,要精心设计、周密组织,力求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可以结合重要节日、革命纪念日、国耻纪念日,组织参观、瞻仰、祭扫活动;在纪念设施、烈士陵园、遗址遗迹等特定场所举行团队活动,请老战士、老干部、研究人员现场讲解;设立少先队光荣岗,开展美化环境和维护设施的义务劳动;利用寒暑假举办革命传统教育“冬令营”、“夏令营”。要把团内教育和社会教育联系起来,把校外活动和校内教育联系起来,结合参观、瞻仰,组织开展征文、演讲、主题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教育活动。可以把与当地文物、遗迹有关的历史事件、人物事迹编入团课教材、乡土教材,贯穿到团内教育和课堂教学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