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同意北京中服连虹经贸有限公司等
34家汽车经营企业小轿车经营权变更的通知
(工商市字[2002]第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企业申请,经研究,同意北京中服连虹经贸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在资产重组、转制、名称变更后,继续保留企业小轿车经营权。请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上述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取消原企业小轿车经营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
公布小轿车生产厂经销网点的通知》工商市字[1993]第235号文件中,“天津市市场建设发展公司”应为“天津市市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公布2001年度轿车生产企业销售网点及50家品牌轿车销售企业的通知》工商市字[2001]第347号文件中,“深圳市怡禾进口股份有限公司”应为“深圳市怡禾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特此更正。
南京红龙(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字[1998]39号文件同意开展小轿车连锁经营的企业。南京红龙(集团)有限公司已成立红龙集团汽车连锁有限公司负责小轿车连锁经营业务,根据企业申请,同意红龙集团汽车连锁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小轿车连销经营,并取消南京红龙(集团)有限公司小轿车连锁经营资格。
二00二年五月十三日
附: 34家变更小轿车经营权企业名单
北京中服连虹经贸有限公司小轿车经营权变更至北京弛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奥德行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北京奥德行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润德商贸集团更名为北京中润发迪奥汽车贸易中心
北京乐思福贸易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乐思福进出口有限公司
北京南渤利贸易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南渤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顺福铃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顺福铃汽车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
北京华多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森华创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华北汽贸汽车销售中心更名为北京华北汽贸汽车销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