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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
对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的通知
(2002年5月20日 保监函[2002]131号)
各保监办:
为加强对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
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办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保监办应严格按照
《办法》
规定,对本辖区内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有关申请进行初审或审批,并按
《办法》
要求,及时将规定的事项向保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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