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甲方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或所建项目投资发生重大变化,并已危及乙方债权利益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银行信贷证明书》项下发放贷款的义务:
(一)重大人事调整。
(二)重大法律纠纷。
(三)企业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等重大体制改革。
(四)重大对外投资、对外担保。
(五)重大自然灾害、事故。
(六)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招标人向乙方索赔或直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进行追偿。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式4: 《银行信贷证明书》收妥确认书
致: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
贵行(大写)____年__月__日向(招标人)出具的编号为______的《银行信贷证明书》已收到,该证明的出具完全符合我方要求。特此予以确认。
申请人签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式5-1: 银行信贷证明书
年 第 号
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______
地 址:_______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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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根据_____的申请及编号为____的《出具银行信贷证明协议书》,现出具最高限额为__
(币种、大写)万元(含)的信贷证明,供______(申请人)在(投标项目)中标后,该项目施工需要时申请使用。
本《银行信贷证明书》的有效期为(大写):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我行以本《银行信贷证明书》的形式承诺:在上述有效期内,我行将在不违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我行相关信贷规章的前提下,对(申请人)在上述限额内提出的信贷申请予以满足,且保证:该银行信贷未包括在我行对其现有信贷余额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