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积极探索稽核工作的新方式,把完善非现场稽核作为稽核工作提高质量和效率的突破口,在以“集中统一”为特点的信息科技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开发对全行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全面、及时、连续、动态监控的非现场稽核系统,建立非现场稽核预警机制,最终建立起以非现场稽核为先导、现场稽核为支持,两者相互依托、相互补充的稽核模式。
(十三)通过多种途径提高稽核人员的综合素质,在掌握稽核基础理论和基本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各项具体业务稽核培训,把现代稽核理念和先进的稽核方法灌输给稽核人员,培养稽核人员的独立工作精神,提高专业的熟练性和职业的审慎性,建立一支业务技能突出、专业结构合理、思想作风过硬的稽核队伍。
(十四)在继续执行监督职能的同时,进一步树立为全行服务的观念,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交流和沟通,与其他职能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伙伴关系,向被稽核对象提供建设性的、可实际操作的建议,为管理层提供咨询服务,成为各级管理层多方位的“参谋”和强有力的“助手”。
第四章 组织体制
(十五)现阶段,中国银行实行“总行统一领导、一级分行辖内垂直管理”的稽核体制。总行统一领导有利于保证稽核工作围绕和服务于全行整体发展战略,向总行一级法人负责;一级分行辖内垂直管理有利于改变稽核机构和稽核人员依附于所在单位及其领导的状况,从体制上为稽核工作的独立性提供保证。
(十六)中国银行稽核委员会是全行稽核工作的最高审议、决策机构,委员会在总行党委和行长办公会领导下,负责稽核方针政策、稽核管理体制、稽核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全行稽核工作年度计划、年度报告以及高级稽核人员的任职资格等稽核工作重大事项的审议,并作出有关决定。
(十七)总行稽核部是全行稽核工作的最高执行机构,在行长和稽核委员会领导下,制定全行统一的稽核工作规章制度、稽核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对全行稽核工作实施系统管理,统一调度指挥全行稽核力量,积极开展对一级分行及总行本部的稽核检查,并根据需要对一级分行以下的机构进行稽核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