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对需采取法律程序追偿债权的,由公司业务部门负责经办,必要时由法律事务部门配合处置。在经过一切必要程序追索后,确实仍无法收回的贷款,可以按照总行有关规定申报核销。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银行总行制订,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修改。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出口应退未退税额查询书
编号:
出口应退未退税额查询书
________国家税务局:
__________(企业名称)现向我行申请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该企业称其截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已申报出口应退未退税款________万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的通知》(银发〔2001〕276号)文件要求,特向贵局查询该企业出口应退未退税额有关情况,请予以协助并回复。
此致
中国银行____分行
(盖章)
年 月 日
编号:
出口应退未退税额查询回执
中国银行____分行:
经我局审核,截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企业名称)已申报并符合退税条件的应退未退税额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我局在办理出口退税款项的划拨时,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的通知》(银发〔2001〕276号)文件的规定,将该企业的出口退税款项转入其在中国银行________分行开立的出口退税专户,账号为________。
此复
________国家税务局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借款合同
编号: 年 字 号
借款人: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贷款人:中国银行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短期人民币资金贷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