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中国农业银行因公出国(境)审批与办理程序
2.中国农业银行出国(境)任务立项表(略)
3.中国农业银行出国(赴港澳)培训工作考核表(略)
中国农业银行出国(赴港澳)考察工作考核表(略)
附件1: 中国农业银行因公出国(境)审批与办理程序
为落实《中国农业银行外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特就因公出国(境)组团的审批和办理程序作如下规定。
一、因公出国(境)工作
因公出国(境)工作(以下简称因公出国)系指由农行系统人员根据业务经营管理需要进行的公务出访和国(境)外培训活动。
二、因公出国项目的申报
(一)年度计划的申报
总行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各分行及学院一般应于每年第四季度向总行国际业务部报送下年度因公出国的需求(电脑业务考察培训项目先报经总行科技部审核后送总行国际业务部;境外培训需求先报经总行培训部审核后送总行国际业务部),总行国际业务部审核并编制下年度因公出国计划,报行党委批准后执行。
(二)临时性因公出国项目的申报
在上报计划时不可预见但确因业务需要临时提出的因公出国项目需以个案形式送总行国际业务部审核,按规定审批。具体方法和步骤是:
总行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人员因公出国申请以签报形式,各分行、学院人员因公出国请示由所在分行、学院以行发文报送总行(国际业务部)审核,按规定审批。
(三)因公出国申请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缺项并无合理解释的申请,总行国际业务部将不予受理。
1.项目名称;
2.明确的出访目的、具体的出访任务和拟解决的问题;
3.邀请单位;
4.出访日期及在外停留时间;
5.出访国家(地区)、城市和单位、过境国家(地区)以及设计此路线的理由;
6.团组构成(团组人员姓名、职务、职称、年龄及因公出国记录等);
7.经费预算及来源等。
三、年度计划内项目和个案项目的审批
(一)经总行党委批准的计划内项目,总行国际业务部将以《出国任务立项通知书》通知组团责任单位进行出国任务立项工作。组团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确定团长和团组成员名单,明确分工,按要求填妥“出国(境)任务立项表”并附外方邀请函(中外文)报送总行国际业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