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办人员认真审查卡片和销户申请表资料是否完整、清晰、真实和主卡、附属卡是否齐全;
3.经办网点将申请表交发卡行,卡片由经办网点按规定保管;
4.经办人员通知持卡人在30个工作日后来取卡中的余款;
5.在收到持卡人销户申请书到持卡人来取余款的期间,发卡行应当检查此账户是否发生透支,如果发生透支,应当按照透支追索程序进行追索;
6.网点经办人员在30天后办理正式销户时,先在发卡终端上进行销户操作,打印出交易单据(本金),并传送给发卡行,发卡行在账务系统上经与持卡人账户余额核对一致后进行销户结息操作并将本息数据发送网点,由经办人员通知销户申请人前来领取卡中的余款和利息。
(二)挂失销户
办理挂失销户时持卡人必须将账户下的所有卡片(遗失的除外)交给网点经办人员。
PDC卡片挂失销户程序为:
1.主卡持卡人到发卡行的网点填写销户申请书;
2.经办人员认真审查销户申请表资料是否完整、清晰、真实;
3.经办人员通知持卡人在3个工作日后来取卡中的余款;
4.经办网点将销户申请表交发卡行;
5.发卡行将销户申请书与挂失申请书或挂失登记簿核对无误后,将销户申请书传真到营运中心;
6.营运中心收到传真与发卡行再次核对无误后,通过万事达业务处理中心进行销户操作,并将销户的数据(本金)传真通知发卡行;
7.发卡行在账务系统上经核对本金无误后,进行销户结息处理并将本金及利息数据发送网点,由经办人员通知销户申请人前来领取卡中的余款与利息。
PMC卡片挂失销户程序为:
1.持卡人到发卡行的网点填写销户申请书;
2.经办人员认真审查销户申请表资料是否完整、清晰、真实;
3.经办网点将申请表交发卡行;
4.网点人员通知持卡人在30个工作日后来取卡中的余款;
5.在收到持卡人销户申请书到持卡人来取余款的期间,发卡行应当检查此账户是否发生透支;
6.如果到第30个工作日后此卡仍然没有透支,应当将销户申请书传真至营运中心,由营运中心通过万事达业务处理中心进行销户操作,并将销户数据(本金)传真发卡行,由发卡行在账户系统上核对无误后进行销户结息处理并将销户本金及利息数据发送经办网点,由经办网点通知持卡人取回卡中余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