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营运中心人员应当将电话挂失的卡号等信息登记保存,并于下一个工作日将电话挂失的卡号等信息通过传真通知发卡行,由发卡行登记。
五、撤销止付
1.持卡人向发卡行提出解除挂失申请,填写解除挂失申请表;
2.受理人员将审核解除挂失申请表,并与挂失登记核对;
3.受理人员将挂失申请表传送给发卡行;
4.发卡行向总行营运中心传真撤销止付申请;
5.营运中心在收到发卡行的撤销止付申请后的当日,由有权经办人签字后向万事达国际组织发出撤销止付申请,对于主卡撤销止付,必须同时对主卡下的所有附属卡撤销止付,并做好登记;
6.发卡行向总行营运中心发出撤销止付申请7个工作日后卡片可以重新启用。
六、销户
销户必须由主卡持卡人本人办理,销户分为正常销户和挂失销户:
正常销户是指持卡人本人持有效卡片和密码到网点要求办理销户的业务。
挂失销户是指持卡人由于卡片丢失、损坏、密码忘记等原因导致原卡片不能使用,在办理完挂失手续后要求进行销户的业务。
PMC卡在办理销户前应当先在账户系统中查询卡片是否处于透支状态,如果处于透支状态,应要求持卡人先还款,再办理销户手续;如果卡片没有透支,则按照下述的流程办理。
(一)正常销户
PDC卡片正常销户程序为:
1.持卡人到发卡行的网点填写销户申请书,并把主卡和附属卡一起交给经办人员;
2.经办人员认真审查销户申请表资料是否完整、清晰、真实和主卡附属卡是否齐全;
3.经办人员在发卡终端上进行销户操作;
4.发卡终端打印出交易单据(为英文),余额为账户本金;
5.经办人员通知持卡人在3个工作日后来取卡中的余款;
6.经办网点将已经在发卡终端上进行销户操作的卡片号码和交易单据传送发卡行;
7.发卡行经与持卡人账户余额核对一致后进行销户结息操作并将本息数据发送至网点,由经办人员通知销户申请人前来领取卡中的余款和利息;
8.如发现账户余额核对不符,应及时向总行营运中心查询。
PMC卡片正常销户程序为:
1.持卡人到发卡行的网点填写销户申请书,并把主卡和附属卡一起交给经办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