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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国际借记卡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3.经办人员将卡片和回单交给持卡人;
  4.发卡行账务操作人员根据存款凭据在账务系统上做记账操作。
  三、取款
  1.持卡人将填好的取款凭条交给经办人员;
  2.经办人员按有关规定审核无误后,通过发卡终端办理取款交易(具体操作步骤见《发卡终端操作指南》);
  3.经办人员将持卡人所取款项和回单、卡片交给持卡人,外汇存取款应遵守外管局规定;
  4.发卡行账务操作人员根据取款凭据在账务系统上做记账操作。
  四、挂失与止付
  挂失有两种方式:书面挂失与电话挂失
  主卡办理挂失与止付处理后,附属卡不可以继续使用;附属卡办理挂失与止付处理后,主卡仍然可以继续使用。
  (一)书面挂失
  书面挂失向持卡人收取挂失手续费。
  1.持卡人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发卡行或代理网点填写挂失申请表,如果是主卡挂失,则持卡人必须提供所有的附属卡的卡号;
  2.经办人员审查挂失申请表填写是否准确、清晰、真实并收取挂失手续费;
  3.经办人员将挂失申请表盖章后即时传真到发卡行并把原件传送至发卡行;
  4.发卡行必须在收到挂失申请表传真件后及时将挂失申请表盖章后传真到营运中心,并电话确认是否收到,同时做好挂失登记;
  5.营运中心必须在收到挂失申请表的当日根据收到的挂失申请表传真件通过管理终端做账户冻结(即止付),如果是主卡挂失,应同时做附属卡的账户冻结,并做好相关登记备查;
  6.营运中心做完账户冻结(即止付)操作后,传真通知发卡行卡片账户已经被止付。
  (二)电话挂失
  电话挂失不向持卡人收取挂失手续费。
  1.持卡人因各种紧急情况,不能到原发卡行辖区内的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时可向营运中心直接办理电话挂失;
  2.持卡人通过电话向营运中心提出挂失申请;
  3.营运中心在接到挂失电话后,迅速调出持卡人的资料,并有针对性地根据发卡人资料的内容询问问题,以核对持卡人的身份;
  4.如果不能确定电话挂失申请人的身份,应拒绝办理电话挂失,要求他到原发卡行办理书面挂失;
  5.如果能确定电话挂失申请人的身份准确无误,应当尽快通过管理终端对卡片账户进行冻结(即止付),如果是主卡挂失,则应同时做该卡下所有附属卡的冻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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