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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国际借记卡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PMC卡正面信息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行徽,卡面名称“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国际借记卡”,万事达卡(MASTERCARD)标识,卡有效期,16位卡号,卡片防伪标(字母MC组成的K),持卡人性别及姓名;卡背面信息包括:客户服务电话,磁条信息,持卡人签名条,签名条上印有卡号后四位和三位CVC校验码,CIRRUS标识,KINSCARD标识。卡片采用凸字印刷。
  (二)卡号定义
  PDC 19位卡号,前6位为卡标识号(BIN),7-10位为农行识别码(PLAN ID),11-13位为发卡行代码,14-18位为卡序号,19位为校验号。
  PMC 16位卡号,前6位为卡标识号(BIN),7-10位为农行识别码(PLANID),11-15位为卡顺序号,16位为校验号。
  四、业务开办条件
  (一)已经开办人民币卡业务,开通SWIFT系统,其国际业务部在总行国际业务部开有清算账户或账户开在省级分行国际业务部的发卡行;
  (二)已经开办国际卡收单业务的行;
  (三)安装发卡终端的代理网点必须已经开办外币业务,代理网点必须有能够上网的条件;
  (四)必须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卡和业务管理。
  五、开办程序
  (一)发卡行或其上级一级分行卡部向总行行文提出开办申请,同时提交网点情况表(见附件),经总行卡部批准方可开办;
  (二)将总行的批文和人民银行批文交当地人民银行备案;
  (三)经总行批准后应当尽快地向总行订购设备,由总行统一购买;
  (四)进行必要的人员培训;
  (五)向科技部门申领网银证书,并进行成功的设备安装与调试;
  (六)制定金穗国际借记卡业务实施细则和内部管理制度文件。
  六、业务流程图(略)

第二章 发卡行(含网点)业务操作规程

  一、发卡
  (一)PDC卡片
  1.申请人向经办人员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2.经办人员认真审查申请表资料是否完整、清晰、真实;
  3.经办人员通知申请人在约定的日期前来领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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