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退租保管箱,客户填写《保管箱退租书》,柜员审核开箱人的合法身份,校对身份证件及签字样本、密码和印鉴,如属于单位箱要核对公章是否完备。校对客户的档案、印鉴卡、开箱记录卡,无误后陪同客户入库开箱,清理箱内物品,经办人检查保管箱和锁匙无误后,收回两条锁匙,退回客户保证金,将保证金凭证收回。在剩余箱号表上登记退租箱号码,客户退租书、档案、印鉴卡、开箱记录卡、凭证按时归档。
第十九条 变更身份识别方式,客户填写《变更身份识别方式申请书》,柜员审核开箱人的合法身份,校对身份证件及签字样本、密码和印鉴,如属于单位箱要核对公章是否完备,无误后,调出客户资料进行相应更改。
第二十条 客户因锁匙(遗失、损坏等)原因,要求办理换锁、破锁,要填写《保管箱换锁破锁申请书》,柜员审核申请人的合法身份,校对身份证件及签字样本和印鉴,如属于单位箱要核对公章是否完备。无误后,在《遗失锁匙登记簿》上记录客户有关资料、挂失时间及客户和经办人双方签字确认。在库内该保管箱号下作标志封箱,并在申请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处理。解除挂失按储蓄业务规定办埋。
第二十一条 办理授权手续,需租用人同被授权人共同到场,同时出示身份证件,经办人校对双方合法身份后,租用人同被授权人填写《授权开启保管箱通知书》、客户档案、印鉴卡上的有关内容,校验填写资料后陪同客户入库开箱,更新印鉴卡、客户档案并归档。
第二十二条 每日营业终了,业务人员将所收款项入库,填写交班日记,清点保管箱钥匙,将钥匙盒同选号本、开销户登记簿保存好。
第五章 库房管理
第二十三条 库房要设计紧急出口,安装警铃、电子监控系统和除湿、防火设备,并有专人操作、维护,按期保存监控资料,
第二十四条 库房要有专人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库内安全和清洁,并认真填写维护记录。
第二十五条 库房钥匙、库房密码、保管箱密码副本和保管箱副把钥匙,指定专人负责、分别管理,各自保密。如动用副把钥匙和密码副本,需经负责人批准并做详细记录。库房密码在必要时可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更换。上述各钥匙的备用钥匙,视同金库备用钥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