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VIP(贵宾)柜员岗。职责主要是办理一定金额(具体金额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本外币存款,包括存款组合计划、代理结算、约定转存等。
(三)贷款调查岗、贷款审查岗、贷款审批岗和贷款发放岗。
1.贷款调查岗。职责是接受客户的贷款申请,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建议客户准备必要的资料,并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和调查,提出贷款发放与否的建议。
2.贷款审查岗。职责是对贷款调查岗提供的调查资料(包括借款人基本证件资料、申请资料、购房购车等协议资料、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资料、信用等级评定资料以及保险、公证资料等),进行合法、合规及完整性审查,对贷款是否发放提供决策参考。
3.贷款审批岗。对贷与不贷、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作出最终决策,对贷款负审批责任。
4.贷款发放岗。根据审批意见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审定客户委托划款、扣款协议书,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负责客户手工还款、提前还款、还逾期贷款等单据的签发及客户还款对账单的提供。
(四)风险监管岗。分析贷款发放及还款信息,提供客户风险分类情况,追踪监控重点客户还款动态;根据还款异常现象适时认定贷款风险,提出防范、化解风险的建议;对贷款逾期的客户,定期发出到期贷款催收通知书。
(五)综合管理(或称内勤)岗。个人贷款档案的保管,信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报表分析与上报等。
第十条 超市可结合业务发展实际以及人员情况,设置和制定更加具体完善的岗位及职责。
第六章 业务管理及主要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 金融超市贷款审批权执行总行规定的转授权制度,具体权限由省级分行根据每个超市业务发展情况和管理水平,分别予以授权。凡超过转授权限或原贷款未还清而第二次贷款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并上报主管行的有权审批人审批。
第十二条 金融超市经办的所有贷款,必须以户建档、编号、专人负责管理;有关存单、有价证券、购车发票和《房屋产权他项权证》等质押物品,必须实行逐件编号登记、指定专人入库管理并严格交接手续。个人贷款档案管理,要严格执行《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规定》(农银办[2001]58号)等有关文件。
第十三条 各金融超市必须及时反映业务动态和按规定按时完成上报统计报表。会计科目的使用及有关核算程序,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