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掉期外汇买卖的会计核算
1.即期交割日的会计核算
(1)即期交割日,即期交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存款——××户 即期买入币种
或 系统内存放款项 即期买入币种
贷:外汇买卖——即期交易户 即期买入币种
借:外汇买卖——即期交易户 即期卖出币种
贷:××存款——××户 即期卖出币种
或 系统内存放款项 即期卖出币种
(2)即期交割日,按合同金额反映远期交易的期收、期付款项,同时,全额冲销同一笔掉期交易所形成的即期交易敞口,其差额作为待摊损失或递延收入,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分录如下:
借:期收款项——××户 远期买入币种
借:期收款项——待摊外汇买卖损失户 远期买入币种
(发生损失且损失为该币种时)
贷:外汇买卖——即期交易户 远期买入币种
贷:期付款项——递延外汇买卖收入户 远期买入币种
(发生收入且收入为该币种时)
借:外汇买卖——即期交易户 远期卖出币种
借:期收款项——待摊外汇买卖损失户 远期卖出币种
(发生损失且损失为该币种时)
贷:期付款项——××户 远期卖出币种
贷:期付款项——递延外汇买卖收入户 远期卖出币种
(发生收入且收入为该币种时)
2.远期交割日的会计核算
(1)与客户或下级行交割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期付款项——××户 远期卖出币种
贷:××存款——××户 远期卖出币种
或 系统内存放款项 远期卖出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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