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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个人实时汇款业务核算管理暂行办法》、《手工个人汇款业务核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借:101现金
   贷:410辖内往来——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兑本代他户
  经办员按汇款金额和收费标准向汇款人收取手续费,由计算机打印手续费凭证。会计分录为:
  借:101现金
   贷:511手续费收入
  (二)收报行营业网点
  收报行收到信息后,根据汇入的储蓄个人汇款业务,计算机实时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410辖内往来——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兑他代本户
   贷:255活期储蓄存款
  (三)日终处理
  日终轧账时,发报行和收报行营业网点办理的储蓄个人实时汇款业务并入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兑业务,并在报表中反映。发报行和收报行营业网点应将储蓄个人实时汇款业务的笔数、金额与异地通存通兑业务的笔数、金额分别单独加计,两项业务笔数、金额合计后与“柜员轧账表”相应业务的笔数及金额核对相符。
  (四)报表
  代理行营业网点将储蓄个人汇款业务反映在“异地通存通兑本代他交易明细表”中;开户行营业网点储蓄个人汇款业务反映在“异地通存通兑他代本交易明细表”中,储蓄个人汇款业务与储蓄异地通存通兑业务的交易代码不同。储蓄个人汇款业务与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兑业务合并后反映在储蓄营业日报表上。
  (五)储蓄中心所、经办行、清算行、总行清算中心的账务处理同储蓄异地通存通兑业务的账务处理。
  第十七条 储蓄个人实时汇款业务的对账、仲裁、查询查复、差错类型及其处理方法比照《中国工商银行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兑业务核算管理办法》办理。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储蓄个人实时汇款业务的事后监督除按照《中国工商银行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兑业务核算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对当日同一账户多笔汇款业务进行重点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报告,特别是节假日还应执行连续事后监督的制度。
  第十九条 个人金融业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储蓄个人实时汇款业务的检查辅导,发现问题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二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中国工商银行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兑业务核算管理办法》办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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