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检查督导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条 检查坐班主任职责履行情况。
  (一)检查是否按规定条件配备坐班主任。
  (二)检查坐班主任岗位责任履行情况。
  (三)检查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内控管理措施是否落实。
  第十一条 检查会计基本制度执行和核算情况。
  (一)检查会计、出纳临柜操作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坚持双人临柜,钱账分管,账表凭证,换人复核;是否坚持序时记账,按日结账,有无账务积压、存款透支情况;科目、账户使用是否正确,内外凭证是否合规合法;现金收入、支出和转账业务处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各种业务印章及经办人员名章是否按规定管理、使用;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二)检查会计凭证与账簿记载情况。会计凭证和账簿使用是否正确;要素、内容填写记载是否齐全正确;账务组织及核算手续是否符合制度规定;错账冲正是否符合要求;受理的凭证是否正确;签发的单证是否符合《票据法》和有关支付结算规定。
  (三)检查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真实完整。
  (四)检查账账、账表、账款、账据、账实、内外账务“六相符”情况。
  (五)检查会计人员离岗交接情况。
  第十二条 检查联行制度执行情况。联行往来业务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联行对账及查询、查复是否及时、准确。
  第十三条 检查结算制度执行情况。办理各种结算业务是否符合《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和总行有关规定,是否认真执行结算原则;是否按规定建立账户管理体系,各账户使用和核算是否及时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第十四条 检查出纳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坚持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双人押运制度;现金收付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库款管理及寄库、代押运手续是否齐全,管理是否严密。
  第十五条 检查印、押(机)、证的管理情况。印、押(机)、证的颁发、领用、交接、销毁、使用、管理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第十六条 检查会计电算化应用及管理情况。会计电算化业务操作处理是否坚持授权分责原则,授权责任是否明确,有关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操作使用;密码的设置、管理是否符合制度要求;会计信息的保护、保密措施是否安全有效;数据软盘备份是否及时、完整,保管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